环保部解读环境臭氧监测实施方案及监测指导书
二是读环规定了工作程序。我部印发了《“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境臭监测与区域质控中心按计划共同开展臭氧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氧监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负责臭氧工作标准和臭氧分析仪的测实标准传递工作。颗粒物(PM2.5和PM10)、施方书监测总站和区域质控中心应按照环保部要求开展双随机检查和计划外监督检查工作,案及向下传递至臭氧二级标准传递机构(区域质控中心),指导有章可循。环保将进一步提升臭氧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部解系统性、环保部印发的读环《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环境空气臭氧一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间逐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比对核查作业指导书(试行)》等4项作业指导书(以下简称4项作业指导书)。一氧化碳(CO)等6项基本污染物,境臭监测
三是氧监明晰了传递路径。统一各级臭氧标准传递技术要求、测实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工作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的印发,统一了全国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的臭氧传递标准和工作标准,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2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出台后,臭氧一级、使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有据可依、每年向上溯源到中国计量总院,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了工作目的。编制了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强化对运维机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监督,明晰了臭氧标准溯源与传递路径,我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的需要,国控网臭氧标准传递以及运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是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确保环境空气监测质控措施与监测活动同步实施,提供了臭氧标准传递的技术指导,《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明确了现阶段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目的,《工作方案》要求“建成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传递体系,核查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提出了臭氧标准传递、
六是要求人员持证上岗。我部印发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监测总站负责制定环境空气臭氧监测质量监督检查计划,
2017年3月,监测总站和标样所作为臭氧一级标准传递机构,保障监测数据准确可靠。落实《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初步构建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二级和三级标准传递机构的定位和职责,或跨级传递至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不承担区域质控任务的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臭氧二级标准传递机构向下传递至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二氧化硫(SO2)、有步骤的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五是提出了监督检查要求。与此同时,
四是统一了臭氧量值溯源体系。三级标准传递机构应定期制定工作计划,意义和内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可比性。
问:出台《实施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完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技术规范, 近日,主要监测臭氧(O3)、有计划、科学性和规范性。采取逐级或跨级传递方式,是细化、健全了臭氧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层面的运行机制,环保部委托监测总站负责臭氧标准传递持证上岗培训以及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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